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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实施细则

来源: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现就医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和研究生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招生调剂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并答复考生投诉。

二、调剂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

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在符合各学科专业调剂报考条件下,对申请同一专业方向、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一般按照以下比例确定复试资格:

①专业研究方向缺额数小于等于5,按照不超过1:3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专业研究方向缺额数大于5小于等于10,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③专业研究方向缺额数大于10,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要及时在系统回复,并按照我院要求参加复试。没有收到网上复试通知或不回复网上复

试通知的,没有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进行结构式综合面试,面试运用腾讯会议软件。考生需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一号机正面机位、二号机侧后方机位。

(二)复试满分500分,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日常会话;②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然后对文献内容进行问答。

3.综合素质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4.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00分)。主要包括:①考生对本专业的临床或科研热情;②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潜质等。

5.考生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 50%。

三、复试工作流程

(一)填报意向导师

结构式综合面试开始前,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考生填报导师意向表。

(二)结构式综合面试

1.时间:4月10日(周8:30

2.复试形式:腾讯会议APP(会议号由工作人员后续通知)

3.面试时间和内容要求:考生面试顺序按随机法抽签,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准备多套题目供考生随机抽选回答。

4.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由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其中至少3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和1位秘书组成。

5.面试专家独立打分,考生每个单项成绩由所有专家单独打分后取平均分。

6.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考生请按照招生小组秘书指引,按顺序进入会议室。

(三)复试录取

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是录取的唯一依据。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学科指标数量确定拟录取学生范围,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规则如下:

1.考生按总成绩排序选择导师,在所选意向导师仍有空额指标的情况下,由复试专家组组长根据考生意向顺序依次征询意向导师是否接收该生,如第一意向导师不同意接收,征询第二意向导师直至第N意向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该生双向选择成功,该生确定为学科拟录取学生。

2.如该学科即使仍有招生名额,但该生所有意向导师皆无空余指标或所有意向导师皆不同意接收该生,则该生双向选择失败,按以下流程处理:

1)如考生同意服从学科安排导师,该生确定为学科拟录取学生,后续由学科安排导师接收该生。

2)如考生不同意服从学科安排导师,该生确定为不同意录取学生,退出学科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往后顺延1名。3.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50%权重。初试成绩是考生的考研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分数之和。

四、其他事项

(一)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拟录取的考生需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提交至学科秘书。

(二)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考生须诚信复试,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任何一个科目低于60分)者;

6.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7.逾期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

8.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出现以上情况被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六、咨询、监督

电话:020-66673676

邮箱:gzjxk@gzhm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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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