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广医发[2010]134号《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及遴选规定》的文件精神,学校拟遴选部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请符合条件申报的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前交到科教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报送的材料
1、填报《广州医学院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
2、目前在研的科研课题立项文件、课题标书的基本信息表或基本简况表复印件各1份。
3、近三年(2009-1-1至2012-4-30)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各1份;近五年被SCI和SSCI收录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各1份。
4、市厅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受聘聘书复印件各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需确认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新调入且在原单位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须重新确认,须交如下材料:
1、填报《广州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
2、原单位聘任导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如未能提供原单位证明材料,只能重新申报,参照第一项交送材料。
三、本次只遴选硕士生导师
附件1:
134号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条件及遴选规定通知.doc
附件2:
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科教科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