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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科研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

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将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科学研究专项、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部分专题)、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部分专题)、科普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等七个专项申报指南,并开始项目征集,其余专项申报指南将于近期陆续发布。

请拟申报人员下载具体通知查看,并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选择适合条件的专项进行申报,特别注意人员超项和是否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1、请拟申报人员下载《申报回执》填写交至科研科,截止时间:3月27日下午17:00

2、本次项目申报需要经过学校的校内评审,请拟申报人员登陆学校OA系统(https://oa.gzhmc.edu.cn/indexssl.jsp)进行预申报,(操作流程参见科研处网站“业务指南”项目申报-校科研管理系统的演示及说明)。如无账号请致电科研科申请。并将伦理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kjk883@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4月6日下午17:00

3、等待通过学校评审后,获得资格的申报人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15日下午17:00。

4、等待网上显示“打印纸质材料”时,请双面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至少两份为原件(其中一份原件封面需要科主任签名)交至科研科。若专项指南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准备。截止时间:4月22日下午17:00

5、特别提醒:

(1)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科技与金融结合、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普专项“科普基地建设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对申报单位的作信用评价记录。且不得将已获得市科信局及以上部门立项的项目用于此次项目申报,不能将他人的项目用于此次项目申报。

科研管理科

2015年3月23日

附件材料.rar